申请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经营许可证)
什么是ISP证(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ISP全称为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是指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又称为IAP(Internet Access Provider,Internet接入提供商)。如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互联网运营单位及其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和下属的组建局域网的专线单位。
因特网接入服务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因特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用户可以利用公用电话网或其它接入手段连接到其业务节点,并通过该节点接入因特网。
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主要有两种应用,一是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经营者等利用因特网从事信息内容提供、网上交易、在线应用等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二是为普通上网用户等需要上网获得相关服务的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
目前,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恢复受理(自2012年12月1日起)。
浙江省内申请经营ISP业务的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要求内资)。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要求提供公司人员的社保证明)。
4、有必要的场地(提供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5、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IDC/ISP业务许可申请流程说明如下:
1) 企业参加“IDC/ISP业务测评申请”
若单独申请IDC业务评测,或者同时申请IDC业务评测和ISP业务评测,则需填写“网站备案系统”、“接入资源平台”、“机房安全”、“信息安全系统”评测申请登记表并提交;
若单独申请ISP业务评测,则需填写“网站备案系统”“接入资源平台”“ 信息安全系统”评测申请登记表并提交;
2) 电信研究院的相关评测机构负责对企业建设的系统和机房进行评测,评测完成后向企业告知“测试通过”或者“测试未通过”的评测结果,企业可根据各评测申请登记表中的联系方式与相关检测机构联系评测事宜。
3) 企业在取得全部的评测报告后,在系统中点击“ 许可申请”,填写IDC/ISP业务许可申请的材料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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