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27682020-02-18 14:00:38 来源: 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的保障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综合受理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1号)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领取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跨地区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和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相关工作,正常接待时间将另行通知。
领取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的客户,请关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公告。
领取跨地区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的客户,请关注电信网码号管理系统(http://www.miinac.gov.cn)首页工作动态。
在此期间,对于确实急需使用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跨地区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和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的企业,可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一、对于急需使用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企业,操作如下:
1、 对于仅需要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扫描件的企业
(1)企业按领证通知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xukezheng2@caict.ac.cn,邮件标题注明“只需电子版”。
(2)工作人员在收到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如材料有缺失或错误,于收到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一次性告知所有需补发的材料;如材料确认完整无误,于每周五将该周材料合格的企业许可证电子版发送至企业发件人邮箱。
(3)可现场领取时,企业携带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现场提交,领取许可证原件。
2、 对急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原件的企业
(1)企业将申请领取许可证原件的材料(包括申请理由、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和领证通知上要求提交的书面材料扫描发送到xukezheng2@caict.ac.cn,邮件标题注明“邮寄原件”。工作人员于收到邮件后3个工作日回复邮件,请关注邮箱。
(2)工作人员在收到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如材料有缺失或错误,回复邮件一次性告知所有需补发的材料;如材料确认完整无误,会回复确认邮件。
(3)企业收到确认邮件后,将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只需复印件,必要时可采取远程视频检验方式。)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1号受理中心。
(4)企业邮寄材料统一要求使用EMS,邮件注明“领取牌照”,往返邮费由企业担付,为降低丢件风险,须保价,费用2元,由企业一并承担。
(5)企业邮寄的材料由收发室代收,工作人员在每周五集中处理收到的材料,材料齐全的,寄送许可证原件。
二、对于急需使用跨地区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的企业,可通过在线核验+快递的方式领取证书,操作如下:
(1)企业按领证通知的要求,将领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mahao@caict.ac.cn,邮件标题注明“领取码号证书”;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邮寄接收详细地址、接收人及联系方式。
(2)工作人员将在线核验企业的领证材料,并于接收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如领证材料有缺失或错误,将回复邮件一次性告知所有需补发的材料;如材料确认完整无误,将回复确认邮件。
(3)企业收到确认邮件后,将审核通过的领证材料原件快递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1号业务受理中心。
(4)企业邮寄材料统一要求使用EMS,邮件注明“领取码号证书”,往返邮费由企业担付,为降低丢件风险,须保价,费用2元,由企业一并承担。
(5)企业邮寄的材料由收发室代收,工作人员在每周五集中处理收到的材料,材料齐全的,寄送码号证书原件。
三、对于急需使用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的企业,领取方式与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领取方式一致,请参考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领取方式操作。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请注明“《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电子版或邮寄原件”。
注:邮件和邮寄地址仅接收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和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材料,省内增值业务许可证和码号使用证书申请请联系当地管局。
联系电话:010-8214009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3:00-17:00。
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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